内容介绍

各相关企业:

  

为加快贯彻《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苏政发〔2015〕94号)要求,进一步深化省政府与中国移动集团公司关于智慧江苏建设战略合作,省经信委与中国移动江苏公司将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工业信息基础设施“企企通”建设试点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一)工业企业和生产服务性企业聚集的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可申报“企企通”建设试点园区。

(二)全省工业企业或生产性服务企业可申报“企企通”建设试点企业。

  

二、认定条件

(一)“企企通”建设试点园区

1、整体经营情况良好,产业集聚优势明显。园区产业特色鲜明,相关企业和行业集聚度高,拥有一定数量的行业领军人才,8大主要产业和10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内企业在园区入驻企业中占比较高;对产业链和相关产业集聚具有较强的引领带动作用。

  

2、信息化程度较高,明确将园区信息化发展列入“十三五”规划。申报园区信息基础设施完备,光纤网络、4G通信网络、无线网络覆盖率较高;园区信息化建设机构设置较为完备,组织领导、建设管理等工作体系健全。园区管理部门能够积极推进区域内信息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园区整体两化融合水平较高。

  

(二)“企企通”建设试点企业

1、行业竞争力较强,企业信息化基础良好。企业在所属行业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省市级高新技术企业优先考虑。企业持续创新能力强,重视科技人员和高技能尤其是信息化技术类人才的培养、吸收和使用,设有CIO岗位和独立的IT部门。

2、企业实施智能制造与互联网化提升需求强烈。企业在生产、管理、销售等环节中已建设有OA、ERP、MES等信息系统。能够按照中国制造2025江苏行动纲要总体要求,积极推动互联网与生产制造融合,着力提升生产流程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水平,并有意愿在加强产业链协作,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协同制造模式等方面开展尝试和创新。

   

三、申报流程

申报园区填报《江苏省“企企通”建设试点园区申报表》(见附件1),各申报企业填报《江苏省“企企通”建设试点企业申报表》(见附件2),并于2016年2月26日前将电子档材料发送至联系人邮箱,纸质版材料按A4纸规格装订成册,一式四份,递交至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中路与南施街交叉口测绘地理大楼北2楼。

   

联系  人:王润超

联系电话:0512-89167102

邮    箱:wangrc@isip.org.cn

   

附件:

1、江苏省“企企通”建设试点园区申报表

2、江苏省“企企通”建设试点企业申报表

   

    

苏州工业园区云计算产业联盟协会

2016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