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介绍

各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打造苏州工业经济升级版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着力推动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依据《苏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发布《2015年度苏州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之《C类:加快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并就项目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领域

2015年专项资金根据国家、江苏省产业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对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总体部署, 以提升我市信息化发展水平及提高民生服务水平为引领,重点支持“智慧苏州”建设项目、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智能制造典型项目,以及基于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4G等信息技术的创新信息化项目和基于“互联网+”的新模式新业态项目。详细内容见附件《2015年度苏州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之《C类:加快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以下简称《申报指南》)。

二、组织申报事项

(1)2015年执行网上申报。申报企业通过“苏州市经信委项目申报服务系统”(打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www.szetc.gov.cn/szjxw/,点击首页“项目申报服务系统”进入)申报。

(2)本年度所有项目申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22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单位应符合下列条件:

1、在苏州工业园区范围内注册,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3、信用良好且无违法记录

4、《申报指南》明确的具体条件

四、同一项目不得多头重复申报。同一单位原则上选择一项进行申报,已获项目扶持的单位,未按要求办理竣工验收前,不得申报项目。

五、申报单位在网上提交申请后,应按《项目指南》要求提供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报送交至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28号档案大厦19楼云联盟办公室)和电子档材料一份(申报书正文以word形式,其他附件统一做成一个PDF,拷贝到U盘,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报送),书面申报和电子文档申报的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六、对于需提供发票数量较多的项目,网上申报时只需提供发票目录,但纸质版申报材料中需按要求附发票复印件。

七、本次填报将视情况组织培训答疑会,需要者可填写《答疑报名函》(见附件),并回复至联系人邮箱进行预报名。答疑会具体时间地点再通知。

 

联系人:

李娜    电话:0512-89167856

高如一  电话:0512-89573330

吴蒋蒙  电话:15962251612 邮箱:wujm@isip.org.cn

附件1:《C类:加快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加2:答疑会预报名函.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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