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介绍

“金鸡湖创客慧”第5期

主题:商业秘密保护

时间:2015年5月19日20:30

分享人:王政

主持人:邓天相

与会:云信联盟CEO微信群(私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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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宾介绍】

王政,北京市惠诚(苏州)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投资项目分析师,全国共同市场版权经纪/代理人,中国(苏州)文化创意设计产业交易博览会法律事务中心主任,西交利物浦大学校外导师 ,江苏省律协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苏州律协知识产权委员会副主任,澳门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澳门版权协会监事长。

 

【北京市惠诚(苏州)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1998年成立,其前身为司法部司法研究所专业人员组成的司法部直属所,2002年改制为合伙制大型综合事务所,目前在苏州、上海、南京、南通、济南、沈阳、郑州、西安、昆山、成都、宜宾、天津、常州、武汉、深圳、东莞等地设有16家惠诚分所。

苏州惠诚分所秉承“投之以惠、报之以诚、胜之于精”的宗旨,引入阿米巴管理模式,重点服务中小型科技文化企业,着力打造一家“为追梦人圆梦的律师事务所”。在此目标的指导下,苏州惠诚积极发挥资深律师与集体智慧的作用,倾力打造自己的业务和管理团队,并与国内外律师界同仁、学术界专家及政府有关专业机构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和合作,以确保为客户提供专业快速、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王政 惠诚律所:

大家好,今天我想和大家讨论的主题是企业商业秘密如何保护?

 

首先,大家知道企业的定义吗?

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组织。公司是最主要的存在方式。

创意的本源是消费,

消费的作用是利润,

高利的来源是垄断,

垄断的资本是知产!

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专利、著作权、电路布线图、动植物新品种、商业秘密、域名等。知识产权保护是要打组合拳的。 其中最主要的保护力度最大的方式就是运用商业秘密保护的方式。

 

大家知道企业投资人最容易犯的错误是什么?

泄密。秘密是你的囚徒,一旦泄密,你就成了他的囚徒!

 

小互动:

一般泄密的途径有哪些呢? 知道的可以一起说一下。

李骏 号角营销:离职;合作。

徐英 精尚慧:故意把信息卖给别人;自己盗用。

邓天相@沙湖科技园@点石创业:商业间谍。

王政 惠诚律所:出版;不当路演;不当宣传;参展;找投资人、合作伙伴时泄密;中介机构做调查时泄密;政府相关部门调查时未做好一系列保密措施;参观学习交流;员工对外兼职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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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给大家讲讲商业秘密的定义

 

商业秘密(TradeSecrets),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三款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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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讲讲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之一秘密性

秘密性是商业秘密的核心特征,也是认定商业秘密的难点和争议的焦点。

 

法律规定的“不为公众所知悉”即指商业秘密的秘密性,是指权利人所主张的商业秘密未进入“公有领域”,非“公知信息”或“公知技术”。

 

秘密性是商业秘密与专利技术、公知技术相区别的最显著特征,也是商业秘密维系其经济价值和法律保护的前提条件。

 

一项为公众所知、可以轻易取得的信息,无法籍此享有优势,法律亦无需给予保护;一项已经公开的秘密,会使其拥有人失去在竞争中的优势,同样也就不再需要法律保护。

 

打商业秘密官司,难度最大的是给法官说清楚诉争的商业秘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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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纠纷案件一般应遵循逐段审理的思路。

首要就是对原告是否有权就该商业信息主张权利、该商业信息是否符合商业秘密构成要件进行审查和认定。

对于在具体案件中“不为公众所知悉”如何理解和适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2条第2款指出:“本规定所称不为公众所知悉,是指该信息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得的”。

“不为公众所知悉”是对商业秘密内容的要求,主要是要求作为商业秘密的信息应有新颖性,只是对这种新颖性要求较低,只要与众所周知的信息有最低限度的区别或有新意即可。

 

“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得”是对商业秘密来源的要求,下面我们来对“公众”和“公开渠道”做出界定。

公众在主体上的相对性与中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立法宗旨相吻合,反不正当竞争法调整的是竞争者之间的竞争行为。因而商业秘密相对的“公众”当然不是泛指社会上不特定的多数人,而是指该信息应用领域的竞争者,即同业竞争者。

一项构成商业秘密的信息并不是指除了合法持有人以外没有任何人知悉。而是指该信息在本行业或本领域内不为公众所知。

 

商业秘密保护也有一些人是有法定义务的。公司所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这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公司法》、《刑法》等法律法规中都有明确。

 

所以,法务很重要,因为企业经营是永动的,风险无时无刻不在。

秘密性的地域范围

秘密性的地域范围并不是象专利发明的新颖性那样,有一确定的空间标准,而是随着个案中涉及的有利益冲突的主体的性质的不同而不同。例如当所涉及的是两个跨国公司的竞争关系时则应考虑世界范围内的相关公众。如果涉及的是一个国家的两大企业之间的竞争关系,则应考虑这个国家的公众。

 

商业秘密作为一种以秘密状态保守的知识产权,无法以一个硬性的、绝对的标准衡量其秘密性,因此,我们对其秘密性的理解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

 

商业秘密的价值性

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权利人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

 

首先,商业秘密能给权利人带来的经济利益往往体现为因竞争优势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其次,该经济利益不但包括应用商业秘密已带来的经济利益,而且也包括虽未应用但一旦应用必然取得的良好成果。商业秘密的价值性包括“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不以现实的价值为限。

 

商业秘密的实用性

实用性条件要求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具有确定性,它应该是个相对独立完整的、具体的、可操作性的方案或阶段性技术成果。

 

商业秘密必须有一定的表现形式

如一个化学配方、一项工艺流程说明书和图纸、制造产品的技术方案、管理档案。

 

商业秘密的保密性问题

商业秘密经权利人采取了一定的保密措施,从而使一般人不易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该要件强调的权利人的保密行为,而不是保密的结果。

不采取保密措施,商业秘密不受保护。

举个例子:

中国科学院科学仪器厂技术服务公司(后更名为北京科仪诚科技开发中心,以下称开发中心)与阜外医院共同设计、试制A100ACT监测仪及配套试管和XJ100型胸骨锯。开发中心获得了上述两项产品的注册证和生产许可证。张××曾经为开发中心法定代表人,张××后来担任北京麦迪凯尔医疗设备研究所(以下简称研究所)法定代表人,开发中心认为,被告研究所利用在原告处掌握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在违反保密制度的情况下,生产了与原告生产的产品原理及内部结构完全相同的医疗器械,侵犯了原告的商业秘密,以此提起诉讼。法院经过申请查明,原告单位的资产评估师在评估本单位资产时,未将该项技术列入本单位的无形资产项下的“商业秘密”中。尤其是原告所提供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书,在成果鉴定证书的成果登记表中对ACT监测仪成果确定的密级为公开。因此,由于原告不能举证证明自己的商业秘密的存在,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但法律对保密措施相对是比较宽松的。只要权利人提出了保密要求,商业秘密权利人的职工或与商业秘密权利人有业务关系的他人知道或应该知道存在商业秘密,即为权利人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职工或他人就对权利人承担保密义务。

打个比方:

园区某软件开发商在其开发的软件上进行加密,同时制作了解密软件。这种加密、解密措施自然属于该软件开发商的商业秘密,开发商只要控制了解密软件,就等于采取了保密措施,无需再采取其他保密措施。

 

商业秘密的种类

1)产品。新产品,在既没有申请专利,又未投放市场之前,是企业的商业秘密;有些产品即便公开面市,但是产品的组成方式也可能是商业秘密;

2)配方。工业配方、化学配方、药品配方等是商业秘密常见的形式,包括化妆品配方,其中各种含量的比例也属于商业秘密;

3)工艺程序。生产产品的工艺程序,特别是生产操作的知识和经验;

4)改进的机器设备。

5)图纸。产品图纸、模具图纸以及设计草图等;

6)研究开发的文件。会议纪要、实验结果、技术改进通知、检验方法等,都是商业

秘密;

7)客户情报。客户名单是商业秘密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若被竞争对手知悉,可能危及公司的生存。

 

企业要依据不同发展阶段规划商业秘密的保护

初创阶段:做好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劳动合同保密条款等

发展阶段:增加商业秘密保密和管理制度

稳定成长阶段:设立保密机构、完善保密制度、添置保密设施设备

 

对商业秘密自身的管理

1)对商业秘密划分等级:秘密、机密、绝密;

2)重点部位重点监控:电子监控、身份识别系统;

园区有家叫海加网络的,做保护系统的,我们国家的军队都在用他们的系统,不错的。

3)企业平时要注重对打印机、传真机的管理.企业高级管理人配备专用传真机、打印机等收发传真、打印件。对于企业重要秘密文件可以采用亲手交付。

4)对废弃的打印纸不要重复利用

因缺纸而无法正常输出或出现故障,打印人员对这一情况不可置之不顾,应查明原因,确保不使载有商业秘密的文件失控。

5)对电脑也要管理好:设置电脑进入密码、设置文件禁止复制、设置文件进入密码、拆除软盘、USB接口及光盘刻录等、电脑内容清除、安装电脑操作历史记录程序、设置内部网络应避免包含商业秘密信息、涉密计算机不上网、限制网络聊天,禁止安装摄像头、禁止擅自下载、安装与工作无关的程序、通过网络监控,监视企业信息传播、但要注意保护员工个人隐私。对于员工使用网络传输涉及商业秘密的文件时,应使用加密计算机程序,取得解密钥匙。

日常经营中可依照需要原则、分割原则、隔离原则来对员工涉密进行管理。

王政 惠诚律所:企业秘密很多,如何来保护呢?

王平_智联信息_资质认证:重要信息资产的保护很重要,网络隔离,物理隔离,设置敏感区域。

 

讨论环节

如何鼓励员工保守公司商业秘密?

王平_智联信息_资质认证:保密协议、竟业协议、安全宣导?

王政 惠诚律所:最有效的办法是钱!!用分配方法来保护商业秘密,支付保密费,竞业禁止协议也是必须的。

 

商业秘密定义重要性

张丽:搞明白定义很重要,别把不是秘密的当秘密保护,真秘密却没保护。公司应该成文对其商业秘密进行明确定义,并且予以保护措施?看来入职培训很重要。

王政 惠诚律所:太棒了,思路正确!

 

江苏竞业禁止费的标准

王政 惠诚律所:有谁知道江苏竞业禁止费的标准吗?

邓天相@沙湖科技园@点石创业:多少?

王平_智联信息_资质认证:没拿到过。

王政 惠诚律所:不得低于该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前十二个月从该用人单位获得的报酬总额的三分之一!!!

邓天相@沙湖科技园@点石创业:四个月的工资。

张丽:只有下限,没有上限?

王政 惠诚律所:是的,土豪任性。上海是20%-50%,北京是20%-60%(中关村例外),支付期限2年,自离职时至竞业禁止期满时。

小建议

保密措施一:建议在孵化机构里创业

唐熠-云信联盟:据说现在经济间谍很多,要时刻增强保密意识。保护商业秘密就是保护经济效益和竞争力。

邓天相@沙湖科技园@点石创业:吃过核心员工反水的亏。

王政 惠诚律所:是的,国内的所谓投资机构和创业孵化机构很多,参差不齐。很多有商业间谍在里面! 所以建议大家在政府支持的孵化机构里创业,相对好些!

 

唐熠-云信联盟:当时我供职的国企,对核心技术拆分管理和掌握。

王政 惠诚律所:这个方法不错,下面我们会具体给大家展开讲。

 

保密措施二:股权激励

用长期化劳动契约来保护商业秘密,可以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相比竞业禁止的优势:可以不出钱,周期无限制,地域无限制。保密协议一般律师不太愿意给。除了竞业禁止,还有一个方案可以用:脱密期!但不能同时和竞业禁止使用,脱密期最长6个月. 注意要换岗,交资料、设施、设备,告知内部及客户。最近总理鼓励创新创业, 所以再给大家一个商业秘密保护的杀手锏——股权激励!!!

 

今天给大家说说保密协议的必备条款,小干货!

条款:

1、明示义务条款;

2、商业秘密范围;

3、对第三人合同义务条款;

4、员工职务成果与非职务成果确认的条款;

5、员工任职期的界定;

6、员工义务的具体描述;

7、员工在竞争单位任职,兼职活动的限制;

8、员工在职期间不得自行组织公司与雇主竞争;

9、员工不得引诱其他员工离职;

10、员工离职前不得抢夺雇主的客户;

11、补偿条款:“保密津贴”;

12、员工离职后继续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

13、离职后保密信息载体交还;

14、员工离职后在一定期间或者特定区域内,不得开展竞争性业务或受雇于竞争单位;

15、违约责任条款

16、发生纠纷后诉讼地的选择。

现在知识产权案件是民事、行政、刑事三审合一,都由知识产权法院或知识产权庭处理! 刑事案件立案起点是损失50万。

“金鸡湖创客慧”第6期预告

主题:互联网金融发展架构及未来方向

时间:2015年5月21日20:30

分享人:高胜涛

与会:云信联盟CEO微信群(私密)

 

【嘉宾介绍】高胜涛,赛富科技有限公司CEO1号链创始人、苏州市金融研究院院长、苏州园区云计算与信息化联盟协会会长、苏州首家互联网金融孵化器创始人。拥有近20年供应链及金融一体化系统IT咨询及运营开发经验,历任教师、程序员、IT架构师、外企高管,民营企业总经理。2006年创业,其独创的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大数据风控服务平台,以云计算大数据等互联网技术手段,加之十年自主研发的O2O供应链金融闭环管控体系形成360度风控堡垒,为供应链上需要融资的企业提供“渠道、数据、金融“为一体的金融增信和风控服务。公司创造44轮风险投资,公司业绩年增长超200%的业界传奇,战略股东包括华鹏飞物流、悦达集团、海澜集团等产业大佬和资本大鳄,公司已经成为中国供应链金融领域的领先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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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鸡湖创客慧】是云信联盟CEO微信群(私密)内企业家们的智慧结晶,老总们每周二、四晚八点半开始在群内进行分享、交流和互动,第二天由云信联盟整理发布。

入群条件:园区云计算、信息化领域相关单位的董事长、合伙人或者CEO,每家单位限一人。

入群联系人及微信:余菲、yufei396278,高如一、ruly423。

媒体支持:创业秀

出版支持:独墅湖图书馆

智库支持:中国管理科学学会学术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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